关于开展2009年度张江高科技园区职工科技创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工会:
为激发广大职工自主创新的热情,鼓励企业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的奖励措施,经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协调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根据《张江高科技园区职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启动2009年度张江高科技园区职工科技创新评选。
一、评选范围
隶属于张江工会联合会的企业工会组织或职工个人。
二、评比条件
1、在2009年度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
(1)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在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2)技术创新、设计或改进工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发明取得显著成效;
(4)创新技术和管理,在发展循环经济、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作用显著;
(5)在改进和创新技术操作、工艺操作、程序操作,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节能降耗等有显著作用并已推广运行取得实效的;
(6)围绕增强企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和工作效率及组织凝聚力提出的建议,经职代会或行政有关部门审定认可,在工作中采纳并产生实际效果的。
2、“企业工会组织维护奖”
对已签订集体合同并将职工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写入集体合同;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奖励措施并且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工会可申报此奖项。
三、表彰奖励
根据《张江高科技园区职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张江高科技园区工会联合会、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中心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获奖的个人或单位优先参加市、区相关先进的推荐和评比。
1、对企业工会或职工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评比,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
2、对获得“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并成功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在2009年度内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证书的,每一项目给予主要发明人(不超过3人)1000元奖励。
3、“企业工会组织维护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
四、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采取逐级申报、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各企业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统一向评选办公室推荐申报。
2、评选办公室设在碧波路328号B座102室,联系人:林霞,联系电话:50808583,EMAIL:linda9405@126.com
3.评选的项目和个人由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协调小组组织专家进行终评。
五、时间安排
2010年2月-3月,组织专家评审和评选结果公布表彰。
张江高科技园区工会联合会
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中心
2009年张江高科技园区“职工科技创新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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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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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人 (主要发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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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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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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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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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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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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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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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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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表格的文字说明请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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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专利(附复印件) 专利申请受理号: 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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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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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
2009年张江高科技园区“企业工会组织维护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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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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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签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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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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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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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二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