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工会经费专用收据的紧急通知
各企业工会:
按照浦总工[2010]65号《关于做好<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启用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原使用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停用。7月份已经开具的拨缴款专用收据,请自行更换新收据,年底税务清算将重点检查新收据使用情况,超出规定时间仍使用旧收据的,不予税前列支。
请各企业工会对领用的旧收据进行一次清理,从7月19日起可至张江工会联合会办公室(碧波路5号科苑大楼10楼)领取新收据,同时上缴旧收据存根。联系人:林霞,电话:50808583,13817576505。
特此通知。
张江高科技园区工会联合会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