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高科技园区职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一、资金来源:
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第一批资金争取40万元。
二、资助对象:
隶属于张江工会联合会的企业工会组织、职工。
三、操作及管理部门:
张江高科技园区工会联合会和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中心负责本项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申报,并报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协调小组审批。
四、资金的用途及资助形式:
(一)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
1、对企业工会或职工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进行评比,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
2、对获得“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奖”并成功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证书的,每一项目给予主要发明人1000元奖励。
(二)企业工会组织职工知识产权维护奖:
对已签订集体合同并将职工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写入集体合同;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奖励措施并且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工会可申报参加年度评优(比),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奖项,奖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1000元。
(三)组织多种形式的职工知识产权保护培训。
(四)对职工合法正当的知识权益被侵权案件给予法律援助,每一案例援助费用补贴不超过5000元。
五、申请和审批:
隶属于张江工会联合会的企业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均可登陆www. zjglh.com网站参加申报,或联系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中心(张江碧波路328号B座102室,50808583)。
评选项目每年组织一次推荐和申报。补贴项目全年受理。
六、本办法经
浦东新区职工知识权益维护中心
二00九年二月十七日








